近日,大丰区公安局刘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,在大刘路边刘庄供电所安装即将投入使用的变压器被盗,损失价值为三万余元。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现场勘察。出警民警判断,一台变压器重量约在1吨,拆卸也需要相应的技术和设备才能完成,而且在人流量大的地方,想不引人注意偷走变压器几乎不可能。另外,该变压器还未投入使用,无法通过供电所后台数据分析被盗时间,且案发现场也没有道路监控直接覆盖。
△民警现场勘查。
由于现场无明显破坏痕迹,变压器与支架连接处断口整齐,刘庄派出所副所长韩峰初步分析嫌疑人作案手段是正常拆卸,且作案手法熟练。值得注意的是,变压器支架上有攀爬留下的泥土痕迹。通过泥土的离地高度和附着痕迹,韩峰分析出作案时间应是近期下雨后的两三天内,嫌疑人应该是站在相应高度车上攀爬支架,变压器拆卸后没有落地,直接通过车辆被运走。
根据这样的推测,韩峰确定了嫌疑人作案时间段,并根据该时间段查找外围监控。在整合了沿线零散的民用监控视频后,民警发现变压器是被一辆连车牌都未遮挡的吊挂车拆卸运走的。在排除了供电所内部其他工地调用情况后,民警顺藤摸瓜找到吊车司机。司机交代,是一名自称盐城供电公司的徐姓工作人员拆卸并“指挥”其将变压器吊走的。
经查,徐某因染上赌博恶习,被电力公司辞退,又欠下巨额赌债,心生窃念。某日,经过刘庄时,看到路边有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,附近也无监控探头,于是冒充工作人员,非常“自然”地拆卸并“指挥”吊车司机将变压器盗走,从而出售获利。该案件的侦破,还带破了由徐某实施的大丰辖区内其他两起同类案件,并以案破案,在亭湖区、盐都区抓获了涉嫌掩饰隐瞒违法所得的犯罪嫌疑人杨某、朱某等人。